近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最终肯定性裁定,认定相关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及接受补贴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根据最终裁定结果,反倾销税最低税率为41.82%,最高税率为147.85%,扣除补贴抵消因素后的保证金税率为41.79%至147.82%;反补贴税最低税率为58.50%,最高税率为186.46%,较此前初裁结果有所下调(初裁阶段部分企业补贴税率一度高达921.42%)。双反税率合计最低综合税率为108.04%,最高综合税率达到208.49%,意味着部分企业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面临超过两倍货值的额外关税成本。
本次调查涉及产品为玻璃纤维门板及玻璃纤维侧灯,包括成品及半成品、组装及未组装产品、预装门系统产品以及作为入口门系统组成部分的相关产品。美国商务部认定范围涵盖至少含有一层玻璃纤维表皮的门板产品,涉及主要HTSUS编码包括3925.20.0010、4418.29.4000、4418.29.8030、4418.29.8060和7019.90.5150。本案涉及的主要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包括安徽新宇玻纤门业有限公司、无锡路通玻纤门业有限公司、East Grace Corporation、大连凯普斯通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方大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江西方大科技和大连Capstone为美国调查中的重点企业之一。
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玻璃纤维门板金额约为1.4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9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在双反税率超过100%的情况下,中国玻璃纤维门板产品对美出口竞争力将受到明显影响,部分企业可能面临订单转移、市场份额下降以及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挑战,相关产业链企业也将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后续最终损害裁定结果,以决定相关贸易救济措施是否正式落地执行。今年以来,美国针对中国建材、工业制品及制造业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仍保持活跃,除玻璃纤维门板外,美国商务部此前还对部分钢铁制品、包装材料、木制品等产品开展了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业内普遍认为,在美国制造业保护政策持续推进背景下,中国相关出口企业需更加关注重点市场贸易合规风险及关税政策变化。此次玻璃纤维门板“双反”终裁税率整体维持高位,显示美国在相关建材产品领域贸易保护措施仍在持续强化,相关生产企业需进一步关注市场多元化布局、海外产能建设以及贸易合规管理,以降低单一市场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



